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400-668-6166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国际商标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评审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条件 商标注册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3日 来源: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
[导读]:  宋律师,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宋,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

 宋律师,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宋,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申请注册商标评审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条件

  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  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



  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


  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大。


  申请书件:


  1.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2.《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3. 原申请商标图样十份;


  4.《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及复审理由;


  5.商标局寄送核驳通知书的信封;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评审规费:1500元,若申请延期再增加500元延期费。


  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九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原商标异议案件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


  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之日起十五大内申请复审。


  申请书件:


  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载明复审理由;


  2、提交商标局《商标异议裁定书》原件及商标局寄送该裁定书的信封;


  3、新的事实和理由。


  评审规费:


  其它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寄送另一方当事人,限二十日内答辩,超期限答辩或拒绝答辩不影响案件裁决。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法律依据:《细则》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注册商标转让的受让方。


  申请时限:


  申请书件:


  1、《驳回转让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原件;


  3、《商标转让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


  4、转让的商标注册证;


  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评审规费: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法律依据:《细则》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申请续展注册的原申请人。


  申请时限:


  申请书件:


  1、《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


  2、《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续展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


  4、提交申请续展注册的商标注册证;


  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评审规费: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复审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和《细则》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撤销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申请时限:从收到商标局《关于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复审。


  申请书件:


  1、提交《撤销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


  2、提交《关于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书》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 3、其它有关材料。


  评审规费: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复审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款、〈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撤销的注册不当商标的注册人。


  申请时限:从收到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复审。


  申请书件:


  1、提交《关于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


  2、提交《关于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决定书》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


  3、其它有关材料。


  评审规费:


  对注册商标的争议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款、《细则》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资格:应当是比该争议商标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人。


  申请时限:自该争议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


  申请书件:


  1、提交《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并载明争议理由。被争议商标仅涉及部分内容的,可申请部分撤销;


  2、申请人提供申请在先的注册证复印件。


  评审规费:


  其它要求:


  1、申请人提供被争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页数、注册号;


  2、被争议商标在核准注册前已经异议裁定的,不得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3、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寄送被争议人,限期答辩,被争议人依据争议内容可提出放弃部分被争议内容;


  4.被争议人拒绝答辩或超过时限答辩,不影响该商标裁定。


  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细则》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的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商标局在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要给申请...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商标局在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主要文件有: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的修改并回复,那还将送达申请人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文件。







Copyright © 2008-2020

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