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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部分专用权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 来源: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
[导读]:  宋律师,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宋,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

 宋律师,北京国际商标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宋,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放弃部分专用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的精神,商标图样的部分属《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 、项禁用之列,但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整体使用的,如果申请人声明放弃该部分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将其商标整体审定公告,审查注册时必须在初步审定稿、检索卡片、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的精神,商标图样的部分属《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 、项禁用之列,但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整体使用的,如果申请人声明放弃该部分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将其商标整体审定公告,审查注册时必须在初步审定稿、检索卡片、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商标注册证、注册底簿等所有商标档案上注明“某某部分不在专用范围之内”,也就是商标事务中经常使用的“放弃部分专用权”的说法。  但是以企业名称作为商标的,非显著部分可以不标注放弃。  商标审查采用放弃部分专用权的做法仅限于商标的部分属于《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 项的禁用范围,不涉及其他条款的禁用范围。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项所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或文字,必须是其申请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图形或文字,否则,则必须删除。  例如,北京市商标专利事务所代理招聘网络有限公司ZHA- OPIN.COM LIMITED注册的,指定使用在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升级等第42类服务上的“智联招聘网”商标,在商标图样上标明“招聘网”放弃专用权。如果,该商标标识的是“智联光盘”,由于光盘是第9类商品,不属于申请指定使用的第42类服务,则“光盘”部分必须删除。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9、11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如下文,将为你介绍!



  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商号权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定义的工业产权范畴,经过依法登记而取得的商号,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商号权又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依世界通例,都确认商号权的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不仅可依法使用其商号,而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于商号权的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类似于法国法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


  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


  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在我国,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


  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


  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当有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都是《商标法》、《公司法》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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